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
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of Beijing
办案靠谱 二十年经验 律师热线:178 008 22124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右侧公众号
员工离职前恶意去找仲裁
时间:2022/9/8 6:29:32    来源:北京劳动仲裁网    |       
我公司是建筑设计院,有一男员工合同期限三年,目前到期且超过一个多月,因其存在包括虚假报销和对女客户和女同事性骚扰的行为,我公司不准备续签按合同。但目前未办理离职手续(但已找到下一家单位),恶意去仲裁机构告我公司没发给他加班费,奖金等。同时他不交接工作,继续来上班,想让我们给他离职补偿。当前他作为存在重大过错方,我公司是否能终止劳动合同,并不需要给他补偿?麻烦律师联系我。谢谢!

  你好,个人认为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一个多月,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。但是否要给补偿要看解除的事实和理由而定。
  此复
 复制连接  |  打印